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跟著救護車來到縣裡的大醫院。
再次來到這裡,恍如隔世。
猶記得前世我是怎樣屈辱著被丈夫拖出大門,扔進車裡。
猶記得兒子兒媳厭惡又帶著殺意的眼神。
不過還好,這次決定生死大權的人,是我。
丈夫和兒子都被推進搶救室,醫生前來和我商量簽字細則。
丈夫由於之前執著於麵子,不肯進醫院治療,早就落下了病根。
這次直接被下了病危通知書。
我秉著不違法的思想,簽下了搶救書。
不過即使如此,丈夫那條斷掉的腿,還是沒留得住。
更是因為自負不配合治療,傷口惡化誘發癌症,很快就不治而亡。
至於我兒子,因腦部受損較嚴重,直接成了植物人。
我這個作為曾經被他拋下河的母親,直接給他交滿了十年的住院費,之後就看他自己造化了。
不過這期間,兒子竟然奇跡般的清醒了,醫院打來電話時,我還挺震驚的。
我提了一束白菊花前去看望,沒想到剛進門,兒子啞著聲音喊了我一聲媽。
我迎上他復雜後悔的眼神,完全不似前陣子輕蔑不屑的樣子,我輕笑一聲。
「你都想起來了?」
他掙紮著想用手指拉住我的衣角,被我毫不留情地揮開、
「媽,我錯了,我真的錯了。」
他臉上痛苦的神色不似作假,可我一點也不心疼。
「你知道當初被你們扔下河去的我,是什麼感受嗎?」
我站起身,冷漠拂過他的臉,「比現在的你,痛苦一萬倍。」
停頓片刻,我又溫溫柔柔地拍拍他的臉,仿佛是個心善的好母親。
「還是早點下去和你爸團聚吧,別再讓我看到你了,我覺得惡心,兒子。」
自我回去後沒幾天,醫院傳來消息,我兒子瘋了。
我直接給他申請轉院,轉去縣裡有名的精神病院。
至於我曾經的好兒媳張曉,聽說因為多次被退婚,讓村裡蒙羞,連帶著父母都抬不起頭。
隻好忍痛把她嫁給了村裡有錢的惡霸,換了十幾萬的彩禮錢。
不過這次嫁過去,可再也沒有人親自給她洗腳擦身了。
聽說這回她的婆婆,惡毒刻薄的名聲遠近聞名,逼走了好幾個兒媳婦。
後來我搬了家,拿著我好不容易存下來的養老本,搬去了一個四季如春的城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