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7 反其道而行之(2 / 2)
第二組證據:第三者10萬元是原告丈夫自願給的
證據來源:公證處
證明的:第三者可以得10萬元
原告方對證據的真實性,客觀性,關聯性有無異議?
無異議
第三人對證據的真實性,客觀性,關聯性有無異議?
無異議
第三人有其他證據出示嗎?
有,我於1999年 3月11日向居位會申請的一份低保戶證明
證據來源:居位會
證明的:我缺乏勞動能力和生活來源,應享有我兒子來給我交養老費
證據出示完畢
原告對第三人所出示的證據有無異議?
無異議
被告方對證據的真實性,客觀性,關聯性有無異議?
無異議
原告、被告、第三人有新證據嗎?
沒有
沒有
沒有
4
法庭辯論
經過法庭調查,雙方向法庭提交的起訴狀、答辯狀以及相關的證據材料,基於對事的認定,本庭已明確本桉爭議焦點有:
1、已經辦理公證的10萬塊錢是否應當返還給原告?
2、經公證的10萬塊錢是否存在無效的情形?
3、原被告、第三人是否享有10萬塊錢?
4、林醫生是否可以減緩處罰?
原告對本庭歸納的爭議焦點有無異議?
沒有異議
被告對本庭歸納的爭議焦點有無異議?
沒有顯議
第三人對本庭歸納的爭議焦點有無異議?
根據法律法規規定現在進行法庭辯論。
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應圍繞本桉爭議焦點,結合法庭調查的具體情況以及適用法律方而進行綜合性發言。
辦論中應當實事求是,在法律範國內綜重客觀事實,以理服人,不應涉及與本桉無關的問題和進行人身攻擊,不得重復發表意見,包括不再重復事實、不再重復證據以及質證意見!
下麵進行法庭辦論,請雙方當事人圍繞第一個爭議焦點展開辮論,首先由原告方發表辯論意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