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十四章 看看我們姝姝怎麼樣?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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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別報公安,別報公安,我們不娶了,不娶了」,蔡小芬瘋狂擺手,顯然是被宋晨的一番言論給嚇到了。

她們鄉下人有什麼事情都是自已解決,就沒遇到過宋晨這種開口閉口報公安的,萬一真的把她兒子抓走了,她哭都沒地兒哭。

何況她本來就不喜秦知青當自已的兒媳婦,現在知道對方竟然有未婚夫,未婚夫還這麼凶殘,就更加不敢讓她進門了。

李大強不甘地扯了扯蔡小芬的袖子:「娘,您剛剛才答應我的,怎麼可以反悔」。

「你要是還認我這個娘就給我閉嘴」,蔡小芬狠狠瞪了兒子一眼。

別的事情她都可以寵著兒子,關係到兒子安危的事情她一步都不能讓。

李有根暗暗鬆了一口氣,他還真擔心蔡小芬這娘們又要胡攪蠻纏,真的鬧到公安局去那他們大隊的名聲都要毀了。

「宋同誌,既然大強娘已經鬆口了,我看就沒必要麻煩公安同誌了吧?」。

宋晨含笑點頭:「矛盾解決了當然不能再麻煩人家公安同誌了」。

「隻不過我未婚妻以後還要在這邊當知青,要是等我們離開之後李家母子再欺負她怎麼辦?」。

「不會,不會,我身為李家營大隊的大隊長,自然不會看著知青們受欺負」,李有根連忙表態。

宋晨也沒說信不信,事情發展到這個地步,要說秦文姝以後在大隊的處境一點都不受影響是不可能的,但再怎麼樣也比稀裡糊塗嫁給李大強好一點。

不過接下來的事情和他的關係也不要,要想過得好還要看秦文姝自已是個什麼態度。

世人大多都喜歡欺軟怕硬,你要是弱一分,對方就敢欺你一分,可你如果夠豁得出去,反倒沒人敢欺負你。

蔡小芬朝著秦大爺伸出一隻手:「說好要給我兒子200塊的感謝費,快給錢!」。

人她是不要了,但錢必須得拿到手。

「我手裡暫時沒有這麼多錢,先給你100可以嗎,剩下的等我回去再寄過來」,秦大爺從衣服口袋裡掏出一疊錢票,就準備遞給蔡小芬。

宋晨見狀連忙阻止:「爺爺等一下,先讓他們簽字畫押,不然下次他們不認賬怎麼辦」。

「對對對,我都沒想到這一層,小宋多虧了你啊」,秦大爺看向宋晨的眼神充滿感激。

宋晨假裝從口袋裡,實則從空間掏出100塞給秦大爺:「您先用著,等回去再還給我」。

「那我就不跟你客氣了」,秦大爺沒有推辭,但心裡卻打定主意回去後要好好報答宋晨。

字條是宋晨親手寫了,上麵寫清了事情的起因經過,並且寫明了不能再去糾纏秦文姝,不然就將200塊全部退回。

「簽什麼字啊,整得這麼麻煩,周圍這麼多人看著呢,難道我們還能抵賴不成?」,蔡小芬不滿地嘟囔道,城裡人就是心眼子多,一點都不像他們鄉下人老實,果然不娶秦知青是對的。

「隨你簽不簽,反正不簽字拿不到錢」,宋晨語氣不鹹不淡,說著就要將字條收回來。

蔡小芬一聽不簽字就拿不到錢,立馬將字條搶了過來:「我簽,簽還不行嘛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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