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七章 五指的羊(2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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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啊!!」黎胖子也被嚇的一聲尖叫,從椅子上跳起來,躲在了後麵的牆角。

「長蹄子的,應該不是什麼攻擊力太強的野獸!」寧哲看了一眼那動物的腿,迅速做出了判斷。

「幾位,你們別怕,這就是咱們今天的晚餐!」老板看見眾人一臉緊張的模樣,對卓明遠笑了笑:「卓先生,這隻綿羊可是我廢了很大力氣,才從城裡弄出來了,咱們今天晚上就吃這個,你看怎麼樣?我真不是跟你吹,在繞城一周的集鎮上,能吃到羊肉的店鋪,絕不會超過三家!我也不多收你的錢,兩條羊腿隻要二百塊,怎麼樣?」

「……」卓明遠看著老板牽來的一頭羊,整個人宛若雷擊。

「這就是羊?」林巡鬆了一口氣,新奇的打量起來,黎胖子則仍舊不敢靠近。

「先生,您是不是嫌貴啊?這樣,你給一百八行了吧?如果再低的話,可真就不行了!實話跟你說,這隻羊我是準備殺了以後,用來招待過往運輸隊的,如果不是看見你財大氣粗,我根本不會把它牽出來!」老板見卓明遠沉默不語,主動讓步還價。

「你說這是羊?可……羊不是應該有五根手指的嗎?怎麼會有蹄子呢?!」卓明遠被拉回思緒,想起十年前父親帶回家裡的那半扇羊肉,抖如篩糠的問道。

「老板你真能開玩笑,羊怎麼會有手指呢!自古以來,它長得也是蹄子啊!」老板咧嘴笑了。

「不對啊!!羊不是應該有五指嗎!羊不是應該有五指嗎?!!」卓明遠呆愣半晌,忽然咆哮一聲,整個人瞬間失控,瘋狂的向那頭羊撲了上去,在大口嘔吐的同時,死死的掐住了它的脖子。

「哎!哎!你他媽這是咋的了?!」老板看見卓明遠的舉動,頓時向後退去,有些恐懼的看向了寧哲等人:「你們這個朋友怎麼回事啊?這不是個瘋子嗎?!」

「羊不是應該有五指嗎?!」

「羊不是應該有五指嗎?!」

「咩……」

咆哮聲與羊的慘叫聲在包房內此起彼伏。

卓明遠瘋了!

他在大街上瘋跑,呼喊著「卓小妹」這個名字,但跑著跑著,就把妹妹的名字給忘了。

為了拿下這個進城的名額,卓明遠的錢已經所剩無幾,作為跟他一起來飯店的「朋友」,寧哲自然有照顧他的義務,等他翻出卓明遠的錢包之後,發現他隻剩下一千多塊錢。

卓明遠傾其所有,甘願放棄在流民區過富足的生活,也要進城去找妹妹。

那個錢包裡,還有一張城市人的身份證明,所有者是一個白人,身份是卓明遠那個礦區的監工。

事到如今,一切都清楚了。

記掛了妹妹十年的卓明遠,忍受不了礦區非人的生活和工頭的虐待,殺人越貨,逃離了礦區。

孤身一人從礦區回到要塞,不知經歷了多少危難與折磨。

他本想著能夠找到妹妹,回歸正常的生活,但是曾經吃過的五指羊,擊碎了他對於生活的一切幻想……

凜冬將至,寧哲很缺錢,如果他在卓明遠這個瘋子身上把錢拿走,不會有任何人去追究。

但是這錢他沒動,賠付完卓明遠掐死綿羊的費用之後,餘下的一分沒留,全都遞給了飯店老板,看著仍舊在街上狂奔的卓明遠:「從今天開始,每天給他兩個豆餅一碗水,直到這錢花光為止,別想著黑這筆錢,不然我會找你!」

「你放心好了,我知道你是誰!」老板看了寧哲一眼,悻悻點頭。

在兩人對話的同時,大廳內一個穿著兜帽長袍,正在跟其他人吃飯的人,也聽到了兩人的對話,等寧哲離開後,抬起頭看向了他的背影,如果寧哲此刻回頭的話,也會認出這個人,正是他們街區新來的保長,蘇飛。

從此以後,流民區少了一個尋找妹妹的固執青年,而集鎮則多了一個瘋子。

他每天流浪在街頭,嘴裡重復的隻有一句話:

「羊不是應該有五指嗎?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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