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6章 劍鳴(存稿丟失,屋漏偏逢連夜雨,27號直接看大結局)(1 / 2)
(未能簽約,存稿丟失,屋漏偏逢連夜雨,以下劇情不用看了,越看會越失望,27號直接看大結局……)
解方:我明明是赴別人的宴,才戴了這個發夾好吧。
而且,我隻是隨手抓了個發夾戴而已!
我哪知道會遇見你,特麼的,我是特意戴給你看的嗎?
沈一鳴,你這個人劍合一的……
終於反應過來後,解方簡直無力吐槽。
定情信物?那不是小時候交換的生日禮物和過年過節的禮物嗎?
他過生日,她送禮。
她過生日,他送禮。
過年過節,自然也互相送禮物。
又是同學,又是師兄妹,又是死黨鐵哥們,互送禮物不是很正常嗎?
兩個小學生,什麼都不懂,但生日啊過年過節啊互相送點禮物,是很平常的事。
又不是隻有他們兩個互相送禮物!而是一塊兒玩的,大家都互相送了!
她曾經送給沈一鳴哪些東西,自己都忘記了,反正基本都不是一樣的東西。
但是,沈一鳴每次都送發夾。
小學五年級,他第一次給她送禮物,就是送的水晶發夾,以後,每一次送她的禮物都是水晶發夾。
她頭上現在戴的這個發夾,難道就是小學五年級的時候送的第一個發夾?
她以前一直剃著平頭,他卻每次都送她毫無用處的發夾。
第一次送她發夾,她隻記得那時候很氣憤,認為他是故意羞辱她,要和他絕交。
但是,沈一鳴卻解釋,「知道你喜歡長頭發,你一定會蓄長頭發的,到時候不就可以用了?看著亮晶晶的發夾,不就是看著一頭長發嗎?以後,我會送你一堆發夾,你將來自己不用買了。」
唉,一塊兒玩的那些人裡麵,竟然隻有沈一鳴知道自己喜歡長發長裙。
於是,她被說服了,特意買了一個貴重的盒子收著,後來收到的發夾,都扔進這個盒子了,她哪還記得哪個發夾是他送的第一個啊。
沈一鳴說,「不送發夾,就隻能送裙子了,你現在不穿,以後又穿不了。豈不浪費了?但是發夾可以放很多年。」
好吧,她愉快地接受了沈一鳴多年不變的送發夾的習慣。
可是,N年以前送的發夾,什麼時候成了定情信物了?
特麼的,他竟然把小學五年級送的禮物,說成了定情信物。
啊啊啊啊……
人劍合一的劍鳴!
最後,解方憤憤不平地回宿舍收拾了行李。
脫下裙裝,換好出門的衣服,剛走出女生宿舍沒多久,發現沈一鳴已經拖著行李箱等在了路上。
沈一鳴趕緊把解方的行李接了過來,「我的初口勿沒有了,你得負責!」
解方:……這不是我的台詞嗎?
哦,也不是……我不要你負責!
解方沒說出口,但心裡有點不適應。
找個男朋友?
她要找個男朋友嗎?
她真沒想過啊!
真是一件傷腦筋又特別奇怪的事情。
「將來有了喜歡的人,一定會蓄長發,就帶著它給男朋友看!」
她以前說過這話嗎?
她不是應該說,蓄長發,穿裙子,做個美麗快樂的小公主?
她以前說過要找男朋友?
完全不可能吧!
她能乾男人的活兒,比男人乾得還好,她真的需要找男人嗎?
奶奶的教訓還夠深刻嗎?
她口中的奶奶,正是陽光孤兒院的院長李英,前夫是趙庭堅。
李英和趙庭堅都是孤兒。
李英在婚前體檢中查出患不孕症,但彼時的暖男趙庭堅得知後,並不在意,表示生活富裕後,就建一家孤兒院,撫養孤兒,當成自己的兒女也是一樣的。
二人結婚後,勤勞打拚,成為中國最早富裕的一批人之一,夫妻倆一直很恩愛,孤兒院也順利建成。
但趙庭堅在一次應酬時,被心機女王艷設計,王艷順利懷孕,王艷覬覦趙庭堅的財富,一直隱忍不聲張,在雙胞胎兒女生下後,找到趙庭堅做親子鑒定,趙庭堅原本隻想給撫養費,但善良的李英卻不願趙庭堅的兒女重蹈夫妻二人孤苦的覆轍,主動提出離婚。
趙庭堅因為自己從小是孤兒,不願子女也如此,一番思想鬥爭後,同意離婚,表示會一直照顧李英和孤兒院的孤兒們。
但後來,趙庭堅再婚後,一邊是懂事可愛的親生兒女,一邊是心機女王艷的溫柔小意,外加屢次陷害設計李英,令趙庭堅和李英,這一對原本無比恩愛的模範夫妻,終於成為曾經最熟悉的陌路人。
李英如今一個人孤獨的守著她的孤兒院……
……
就在解方糾結究竟要不要找個男朋友之時,沈一鳴內心裡已經愉悅的開始歌唱了。
這一世,和上一世,顯然是不同的!
上一世,他根本沒有機會陪她赴馬超的邀約宴,沒有機會陪她去緬甸。
更沒有機會,口勿她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