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9 調解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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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圍群眾一陣哄笑,更有一直看完全程的人,回想起來又笑的前仰後合。

林飛無語的看著攤販,問道:「怎麼個砸法?」

「就是握住雞腳,猛勁朝我腦袋上輪,砸了我好幾下,弄的我頭發上都是毛!」

林飛看著旁邊捂著嘴,憋的直打顫的趙悟才,嘴角也止不住向下抿了抿,問道:「哪隻雞?」

那攤販指著地上正散步的雞,憤憤道:「就這隻!」說完還上去踢了一腳。

林飛問打人者道:「你是這麼打的嗎?他說的有沒有不對的地方?」

那人梗著脖子,不悅道:「當然有了,我哪砸好幾下,我就打了一下,第二下的時候雞就飛走了。」

「行,承認砸了就行,你倆跟我們回所裡一趟吧。」

林飛說著抬頭看了看,附近並沒有能照到攝像頭的攤位,看啦沒法還原剛才的沖突現場了。

「哪位剛才看見全過程了?跟我們回去采一份筆錄!」

圍觀群眾一聽這話,連連退了幾步,人一下散去了不少。

林飛一看,好嘛,以後再驅散圍觀的人,用這招比吼兩嗓子管用多了。

最後還是相鄰的兩個攤販,自願把攤位交給別人暫時看管,去所裡幫忙作證。

回到所裡後,林飛兩人先給打人者開始做筆錄。

「說一下你的個人情況?」

「我叫閆思林,男,50歲,目前在一家單位打更。」

「今天你是否在菜市場中毆打了別人?」

「是,我打了一個攤販。」

「用什麼打的?」

「用……一隻雞。」

這是林飛迄今為止做過最搞笑的一次筆錄,他一邊詢問一邊在想,是否需要把那隻雞作為證據進行保全。

還沒吃晚飯的林飛,繼而又情不自禁的想到了白斬雞、烤雞、燒雞架,口水都快流了出來。

好在案情簡單,4個人的筆錄一個多小時就采完了,能確定兩人就是因為雞的價格問題,產生爭執,攤販被打後並未還手。

林飛讓兩個證人回去後,回到詢問室,跟閆思林說道:「我們通過對證人的詢問,包括你自己的敘述,現在的事實很清晰,就是你先對攤販進行了毆打,不過造成後果較輕,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,可以對你進行五日以下拘留。」

閆思林一聽就著急了,沒想到一時沖動,自己就要被送進拘留所了。

「小警官,能不能別讓我蹲號子,那我可沒臉見人了,我賠點錢行不行?」

林飛看了他一眼:「你的意思是想調解?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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