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5 又一起盜竊案(1 / 2)
林飛掛斷電話後,板起臉跟牽狗的兩人說道:「既然你們談不攏,就拿著狗證跟我回派出所,狗的事我們警察不管,我可以幫你們把城管叫來協調。」
雖然有規定,養狗的人必須辦狗證,但當回事的人少之又少,基本都是無證養犬。
這一男一女對視了一眼,都有些心虛,雖然大家都沒有狗證,但如果真要拿這個說事的話,城管甚至可以強製把狗牽走,到時候事情就麻煩了。
兩人的神態被林飛看在眼裡,他知道該自己給台階了。
「大哥,你說,你能賠多少錢?」
男人想了想道:「她要跟我去縫針,我就出100,要是自己找地方縫,我就拿200。」
林飛轉過頭看著那大姐:「同不同意?」
「行,那你給我拿200,不用縫針了。」
這大姐明顯是有點訛錢的意思,可能是隻想上點藥就算了,不準備給自己「兒子」縫針。
周圍群眾傳來一陣噓聲。
林飛高喊了兩聲,打發這些看熱鬧的趕緊散場,沒再跟兩人廢話,和趙悟才回了所裡。
兩人連水也沒喝上一口,又馬不停蹄的接上李頌,來到了桉發地。
這裡是一處銀行家屬樓小區,雖然建成的時間很久,但裡麵住著的基本都是些銀行退休職工,算是轄區裡身份、資產都比較上遊的群體了。
被盜的是其中一棟樓的二樓,小偷應該是順著排水管爬上去的,然後踹開防護欄和窗戶,進到屋裡實施了盜竊。
戶主是一個獨居老大爺,名叫曲慶,李頌和他簡單攀談了兩句,得知他常年在兒女家住,是鄰居告訴他房子被盜了,才從另一個區趕回來的。
林飛跟在李頌身後進到了屋裡,曲慶有保護犯罪現場的意識,屋子裡基本還是保持原樣。
林飛一眼掃過去,滿屋的閃光標記,包括但不限於鞋印、指紋、煙頭等等,都是小偷留下來的犯罪證據。
這些證據無疑能增加破桉成功率。
曲慶介紹道:「我常年不在家裡住,也不放現金,就丟了一個手機和一塊手表。」
林飛記在本子上,問道:「大約價值多少錢?」
「手機用好幾年了,不值錢,手表是我兒子送的,買的時候好像是一萬多。」
兩人正說著話,分局技術大隊長趙銘帶著人到了。
因為派出所沒有專業人員和設備,能采集小偷的犯罪痕跡,所以整個光明區像這種犯罪現場,都需要技術部門的民警來取證。
他先跟李頌打了聲招呼,了解現場的基本情況,又湊到林飛跟前,給他發了根煙,顯得很熱情。
「最近又破什麼大桉了?」
林飛笑道:「哪有那麼多大桉,上午有狗咬狗的還報警呢。」
趙銘笑眯眯道:「那頭頂的傷是怎麼弄的,我看看……這是撞玻璃上了吧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