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71章 金曼曼發瘋了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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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這世界上最重要的事情是什麼——有沒有什麼東西比生命更重要?金曼曼曾經考慮過這個問題,在那時,她認為答案是很簡單的,任何事情也比不上活著,一個人,一個擁有社會關係,有親人,有朋友的人,他可以貧窮,可以失敗,可以麻煩纏身,但隻要活著那就始終還有希望,對親友來說,活著總是比死去了好。

但是,今天她根深蒂固的想法受到了動搖,金曼曼發現,就像並不是每個人都有關心自己的親友一樣,這世上也有一些時刻,會很自然的明白這個道理:有些事寧願死她也不會去做,或者說,有些事在答應下來的一瞬間門,之後的生活便會比死了還要更難過。

幫助殺人,這確實是她接到過最刺激的委托,但它會是結束嗎?當然不,它隻會是一個開始,荀嘉俊在楚君身上曾經運用過相同的套路,金曼曼昨天才見到楚君現在那半死不活的樣子,她還在喘氣,還有一博之力,但如果這一次脫身失敗,下次再見楚君時,見到的或許就隻是行屍走肉了。她要付出自己的身體,自己的服務,換取嘉俊在金錢和社會地位上的一些施舍——當然金曼曼很愛錢,但是,這一切都是有前提的,如果混成楚君這樣,那她就算是成為外島第一貴婦又有什麼用啊?!

一個曾經共謀殺人,工作能力也還算不錯的漂亮姑娘,荀家父子會怎麼享用,金曼曼甚至不願去想象,恐怕連一般的nc-17都不足以標注,直接得上『重口』了,荀嘉俊還是有些過於傲慢,他一廂情願,把金曼曼當成又一個楚君,但他沒有搞懂一點,那就是楚君的起點很高,她從來沒接觸過真正意義上的貧窮。

而楚君的閾值,也因此變得很高,輕易就會觸底,承認自己被強迫,失去成為撈女的機會,讓父母失望,甚至於不能再接受家中的金援,被迫量入為出,被逐出家門,和剛來s市的洋盤女合租,別說h家的包包,就連輕奢品牌都要考慮……這就是楚君的崩潰點了,也是楚君想象中自己的下限,她根本接受不了自己過這樣的生活——這樣普通的、大眾的,相對於這世界上95%以上的人口都已經算是高端的生活。

但金曼曼不一樣,金曼曼最窮的時候是真的連飯都快吃不起了,她多買一根畫筆,就要多吃兩天的饅頭配辣醬,她的胃到現在都不是很好,受不了油膩鹹辣,金曼曼真正的知道窮到銀行卡隻有兩位數的日子是怎麼樣的,金錢已經泡透了楚君的骨頭,把它泡得酥軟,但金曼曼,她暴發的時間門還沒有多久,賺的錢、花的錢也不算太多,金錢恐怕連她的厚臉皮都沒有泡透。

一個沒有錢的人,固然會很愛錢,但在性命攸關的問題麵前,她也會毫不猶豫地割舍掉所有錢財,隻圖斷尾求生——固然,最後的結果或許也不會一文不名,但倘若她能接受這樣的結局,那還有什麼是她不能承受的呢?

但,對嘉俊來說,楚君便已經是平民百姓了,他根本不知道金曼曼這樣的草根女孩能有多可怕,金曼曼走出咖啡館的那一刻,臉上雖然還掛著一絲殘餘的痛苦——她畢竟是個很善良也很膽小的女孩子,被迫做幫凶,這不是她能一口答應的事情,她需要時間門去考慮,這一點荀嘉俊也能理解,而且自信他已經把金曼曼逼到了死角——但他不知道金曼曼走出咖啡館的那一瞬間門,就在盤算著,以『一文不名』為代價的話,她能做到什麼程度。

buyer不做也可以嗎?在謀殺案麵前,不做也可以的。積蓄不要也可以嗎?在對生命的尊重麵前,不要也可以的。工作室不開也可以嗎?更不必說了,創業失敗難道不是年輕人必備的經歷?

金曼曼想,她或許一輩子都不能成為白手起家的大富婆,她最多也隻能賺賺buyer的錢,也還做不到頂級,但是,這樣也好,她實在看到太多人,在如此簡單的問題麵前猶豫,當一個人什麼都不要的時候,他完全是無懈可擊的,但可惜,大多時候,太多人想要的實在是太多了,大多時候,或許有些成功人士在她的處境麵前,會做另一種選擇,會進行另一場豪賭,他們隻是金錢上癮,他們太舍不得錢了。

至於她?她或許很快就要重新變得精窮,還會狠狠地得罪一個混□□的富商,甚至連剛戀愛沒多久的男友,這段關係也會因此搖搖欲墜,金曼曼曾經一度似乎什麼都有了,但現在卻一轉眼又要把一切全都失去,跌落到比原本更糟。但很奇怪的是,她已經少了剛出發時那種急切的焦渴與飢餓,在嘉俊對她開出offer的那瞬間門,她沒有任何動搖地明白了自己的選擇,也接受了自己的選擇,現在,她不再那樣不安了。

金曼曼沒有任何證據,她既不能把嘉俊和crystal聯係在一起,如果要追查禪修班的精神藥物,最後可能還會查到工作室身上(如果能找到端倪的話),當然更不能說在監控中進行的湯圓餵食,是一場精心策劃的謀殺。

如果她現在去報警,最大的可能性是被送進宛平南路,嘉俊確實是很小心的,就連今天,他在關鍵對話時也是附耳輕言,錄音是錄不到什麼的,而且,他從來沒說過『謀殺、藥物』這些關鍵詞,就算金曼曼錄下來了,這些話也什麼都不是,這些有錢人總是如此,把自己藏在一張又一張的包裝紙下頭,你永遠也不知道那黑乎乎的東西是巧克力豆,還是假死的蟑螂。

她也沒有什麼對付荀家父子的憑據,但是,她能做的事也還有很多,金曼曼隻需要挑選順序,她現在反而放得很開了,她最想做的是找到林俏打她一巴掌,於是也就這麼去做了。林家的大門一打開,她看清來人,就惡狠狠地用盡全力,扇了他一個耳光。

「啪!」

清脆的響聲在室內回盪,林總愕然地捂著臉頰,幾乎是不可置信地看著金曼曼,金曼曼把他往後一推,跟著闖進屋子裡。「你女兒呢?」

說實話,她的體型和體力,相對林總頗有差距,林總也不是養尊處優的虛勢男,他應該是有健身習慣的,不過,林總可能已經幾十年沒被人打耳光了,尤其是被『準兒媳』賞耳光,他吃驚得說不出話,被金曼曼推得踉蹌了好幾步。「你——你——搞什麼——」

金曼曼從懷裡掏出她常演練的橡膠棍——如果是假寶具,效果可能更佳,但這東西她的確沒有,倒是金曼曼上大學時候報過防身術的選修課,私下一直有聯係,這也是她唯一不缺勤的選修課,她知道自己長得多好看,一有免費的機會,便立刻要抓住來掌握防身技巧。

所以,這會兒她揮舞得很有氣勢,像是舉劍一樣,對準林總的鼻尖,「把你女兒和兒子叫出來。」

林俏已經跑出來了,而且非常的震驚,張大嘴呆呆地看著金曼曼,「曼曼!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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